(2022年11月修订)
全国重点实验室是是我国科技创新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国家设立全国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加大稳定支持力度,有利于营造宽容失败、摒弃浮躁、潜心研究的科研环境,是全国重点实验室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根据科技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文件精神(国科发基[2008]80号)以及《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2008]531号),以及《华中农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实施细则(修订)》通知(校发[2022]113号),特制订本办法。
1.专项经费管理原则
成立以“作重室主任及副主任、学术委员会校内委员、学术带头人”组成的专项经费管理小组,由作重室主任任组长。职责包括:讨论决定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讨论和决议运行费年度预算;讨论和决议仪器设备专项经费使用计划;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自主课题进行审批;听取各项经费实施情况报告;组织各自主课题绩效评估;向上级部门报告年度执行情况;组织接受上级部门的专项检查等。
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作重室常务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作重室秘书为主要成员。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落实专项经费管理小组做出的决定;负责运行费和仪器设备费的具体执行;收集、汇总、督查、各自主课题执行情况;负责与上级部门的联系等。
自主课题的组织管理实行“实验室统一领导,课题负责人分别实施,严格绩效考核,年度滚动调整”的原则。自主课题偏重于支持科研人员的系统性、创新性研究。
2.经费类型
(1)开放运行费
包括:作重室日常开放运行费、开放课题费、基础性项目。
(2)基本科研业务费(自主课题经费)
坚持目标导向和任务导向,开展有组织科研。围绕作重室研究方向、任务和目标,开展持续深入的系统性研究和创新性、探索性研究,以资助自主课题的形式使用,包括:团队委托课题、前沿交叉共性课题、人才培育课题。
(3)科研仪器设备费
3.基本科研业务费(自主课题经费)实施规范
(1)资助范围及申请条件
① 资助对象:经考核合格的研究人员及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② 不论职称高低,每位人员当年申请和正在承担(含主持和参加)的前沿交叉共性课题合计不得超过3项,其中主持申请课题和负责在研课题数合计限1项。
③ 资助类别、额度及期限
A.团队委托课题。对照实验室五年目标、中长期目标,各作物团队提出纵向课题申请,由团队负责人牵头负责;课题以产生重大种源为目标导向,有明确的考核指标和突破点。额度为200万元/项(小麦、大豆等作物小团队经费减半),执行期限为3年。
B.前沿交叉共性课题。对照实验室五年目标、中长期目标,由作重室研究人员自由申报,以横向跨作物的共性重大理论创新或共性关键技术突破为团队(课题)攻关目标,并形成横向攻关团队。额度为100-200万元/项,执行期限为3年。
C.人才培育课题。经作重室引进人才程序及组织相关人员评审后、以引进人才身份进室的研究人员,可以申请人才培育课题,额度为(50+50)万元/项,执行期限为5年。即引进人才启动基金50万元,资助期内获得国家级人才称号再追加总额50万元资助。
以上三类课题实际到账额度视当年国家、省部或学校拨付的作重室专项经费总额和实际开支情况进行调整。
(2)资助原则
① 对于具重大潜力的原创前沿交叉共性课题,经评审后采取3+3(即追加1个资助周期)稳定、持续资助;
② 前沿交叉共性课题属孵化课题性质,在孵化之后应积极申请国家各级课题。
③ 每人在室工作期间以主持人身份获前沿交叉共性课题(以前的自由竞争课题)资助次数不超过2次;团队委托课题在执行期间不得再次申报;人才培育课题只资助1次。
④ 直接资助:对当年发表我室为第一单位CNS正刊文章、以及当年获国家杰青、长江特聘教授等的固定人员直接资助1项课题(以论文篇数为单位资助、高层次人才按人数资助),资助额度为60万元/项;为引导研究人员潜心做长期的研究工作,对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的完成人团队资助1项课题,由第一完成人牵头负责,额度与作物大团队委托课题相当。
(3)课题申请和评审
① 课题指南征集:主任班子提出总体目标和核心任务,向全室征集前沿交叉共性课题指南,由专家组讨论遴选后,发布前沿交叉共性课题指南。团队委托课题和人才培育课题不发布指南。
② 申请时间:作重室经费管理办公室原则上每年2月中旬发布课题申请通知,3月中旬课题申请截止,3月底组织课题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于当年4月启动。
③ 申请程序:申请者填写《作物遗传改良全国重点实验室自主课题申请书》,一式2份并电子版于规定时间交作重室秘书。
④ 资格审查和初筛:作重室秘书根据前述有关条款对受理的申请书进行资格审查和初筛。
⑤ 专家现场评审:申请者公开作申请报告(20分钟左右),阐明工作基础和工作设想,评审专家组对课题评审时重在指导课题方案的完善,并对通过评审的课题予以优先排序。对于未通过评审的课题,申请人按意见修改好后,再提交评审,通过后再进入启动序列。
⑥ 审批与拨款:专家评审结果经作重室主任会议审批后,按照当年经费预算发布资助通知,并办理相应的拨款手续。已通过评审但未在当年资助的课题将在下年优先资助。
4.专项经费管理
(1)开放运行费
日常运行费预算由专项经费管理小组审批后,作重室常务副主任统一安排使用;开放运行费资助的开放课题按作重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进行(另行有专门的管理办法);基础性项目主要用于本室各作物的示范基地和种质资源库的日常运行维护(额度以当年主任班子会议预算),以对基地的年度检查结果为依据,决定是否拨付下一年经费。如检查不合格,待整改通过后恢复支持。
(2)仪器设备专项经费
课题组经充分研讨和市场调研后提出购置计划,由主任会议讨论决定上报清单,作重室办公室统一安排实施。
(3)基本科研业务费(自主课题经费)
① 经专家评审和作重室主任会议批准资助的自主课题申请书,视为项目合同和任务书,是作重室专项经费管理小组组织课题执行情况检查和结题验收的唯一依据。
② 受资助项目实行课题负责制,申报人负责课题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并按要求填报年度进展报告(在作重室每年组织的全室科研工作年度进展报告相关材料中标注该课题进展部分)、接受办公室组织的执行情况检查和结题总结(课题完成后1个月以内),办公室从专项经费管理小组成员中邀请专家对其执行和完成情况进行评估,未按计划完成课题的要通报批评,并不得再次申请作重室自主课题。
③ 结题考核:以课题实质进展为主要考核内容,一个资助周期为3年。结题考核时对具有重大潜力的创新性前沿交叉共性课题(应以获得“四青”人才或进入国家杰青、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终审答辩,或进入学校A+级杂志同行评议阶段为标准),经评审后可再资助1个周期。
④ 课题经费管理实行课题负责人负责制。经费由学校财务专门立账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个人和所在科研团队不得提取任何费用,不得开支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福利支出,不得支付罚款、捐赠、赞助、投资等。
⑤ 原则上按课题预算拨付自主课题经费。自主课题预算总经费一次核定,在总预算框架下每年根据实际情况核拨经费。当年经费实际拨付数可根据该课题上年经费使用情况和完成科研任务情况适当增减,以鼓励经费使用的合理性,激励科研产出。可根据课题分工及上年科研产出情况适当调整课题参与人员的额度。
⑥ 课题执行期间受资助人因调离、辞职等原因中止研究工作,剩余工作由所在科研团队安排他人在原定的时限内完成。
其他政策按《华中农业大学科技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执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作重室办公室负责解释。
作物遗传改良全国重点实验室
2022年11月